再寫一次
我覺得民進黨政府這件事做的很好
這才是正確的決定
我不懂一堆怪怪的比塔綠班還側翼的怪人
用一些似是而非的比喻亂講
請問限縮交通微罪讓普通人檢舉民調
跟投票表決要不要繳所得稅
兩者之間有關聯的邏輯是?
這兩件事可以類比嗎?
不讓你交通微罪檢舉
難道是準許你犯法?
還是允許你違法?
你們檢舉魔人有腦嗎?
懂得邏輯思考嗎?
交通微罪還是會被開罰
犯法違規還是會被處理
只是交由專業的執法機關處理開罰
沒錯只是限縮普通人裝執法人員檢舉
但又不是說不讓專業的警察檢舉開罰
所以這件事在法律上
他還是有罪還是違規還是會受罰
這跟你要表決不繳稅
完全不能類比呀!
不繳稅本身是違法違憲
不讓你檢舉請問有違憲嗎?
還是有違反什麼法規嗎?
如果都沒有
請問兩者要怎麼類比?
到底有多腦殘搞不清楚狀況
才會有這麼蠢的發言?
最後,講回來交通微罪這件事
檢舉魔人完全沒有想跟別人對話
car版有一篇回文講得很好
你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
檢舉開罰只是最後的手段
而且也是最沒用的手段
你要先從教育考照開始改
然後道路規劃體檢
社區規劃體檢
再到法規完善討論
符合現行人民道路使用規範
他舉幾個例子很好
比如說當初宣導帶安全帽
像現在改善行人地獄
保障行人過斑馬線
這些都有充分的社會溝通跟共識
有社會共識就很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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