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昨晚就看到一則重大社會槍擊新聞
: 一犯嫌手持衝鋒槍朝桃園派出所掃射,完全沒想到桃園治安竟然可以敗壞到這地步
: 之前桃園根本沒這麼扯過,換了一個新市長後、就只知道整天喝紅酒
: 連台積電都留不住、現在治安也敗壞 桃園人都人心惶惶 走在路上連衝鋒槍都有了
: 現在好啦,桃園出事、新聞一報,八卦板、政黑還有人喊要中央負責
: 既然這樣要張善政幹嘛 ? 直接下台 改由中央指派市長、以後就由中央完全負責
: 這到底三小邏輯 市長你當、然後出事中央來扛,這麼爽的職位
: 真的是位高權重責任輕、錢多事又離家近
我同意地方有責任
這點沒錯
畢竟地方對於警政人事也是有一定的話語權
比說說誰誰誰出包了叫來罵一罵之類的
但是有板友提到
ejru65m4: 在決定人事大權的時候歸內政部管 但他派 223.137.54.213 03/24 08:59
→ ejru65m4: 的人管理出事歸地方管 這不是很清楚嗎? 223.137.54.213 03/24
08:59
所以現在中央指派的警政高層出包了
換地方要負責
這不就是一個丟包的概念嗎
如果今天地方要負起全責應該是把地方指派警政的人事權給地方
這樣他派誰誰出包就地方自行負責才對
你派一個你爽的人馬
他做得好做的爛地方首長也無權換掉然後要地方首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