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年前租了個開放式停車場
一個月1300(無頂蓋,有頂蓋的1700)
這幾年中漲了一次到1500
去年年底通知我要漲到2000.....
後來我去附近的停車場繞了遶
有看到1800一個月的
可惜沒位子
所以說我一年得花24000在租停車場
這一兩年身邊的親戚朋友共同最大的感覺就是錢越來越薄
領個3000塊錢在身邊
怎不到三四天就沒了
而且明明就是正常的生活吃喝而已
其實我可以理解漲電價的決定
但民進黨也要自己知道
之所以漲到這樣的幅度跟你們的政策脫不了關係
但王美花那句"不應以漲電價為由漲物價"真的很瞎
這真的不該由經濟部長嘴裡說出來
我這種非本科的都知道電價影響到生產儲存營銷
要算影響要考量上上下下一環一環的下去
就好像小吃店的某項食材
從最上游生產到最下游的小吃店賣出
幾個環節下來電價的影響就是一層層的發散
但經濟部卻只算最下游的小吃店的電力負擔
退一萬步說
就算我的說法不對
但當年油電雙漲的前例是不會參考一下嗎?
妳王美花說"不應以漲電價為由漲物價"
那妳要怎去讓妳說的"不應"發生?
靠你的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