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856521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3.完整新聞標題
子約即母約 徐巧芯:整個警局跟台智光的約應全部解掉
4.完整新聞內容︰
「台智光」案延燒,有媒體詢問台北市府是否應從母約解除起。曾任台北市議員的國民黨
立委徐巧芯今表示,子約即母約,這次解掉的是從民國106年起,警局監視器跟台智光的
整體合約,不光只有解3M費率,議員疑涉貪提供解約要件。
徐巧芯回應媒體提問,她說,「其實子約就是你心裡想的母約」,因為母約的部分跟這次
警察局監視器沒有關係。是台智光針對台北市25年的光纖布建案,另外台北市對他要有優
先的承租權,但也不代表一定非得跟他租不可,只是有個優先權而已,台北市政府在光纖
網路仍然能夠有其他的選擇。
徐巧芯說明,這次解掉的是在民國106年開始,警察局的監視器跟台智光做整體的合約,
合約是長期約,台北市政府要去解的不光是3M費率,是整個警察局的監視系統跟台智光的
約全部解掉,不管1M、2M、3M,警用監視器的部分是全部要一起討論、一併解除的。
徐巧芯提到,解約不是這麼容易,如果廠商沒有疏失、沒有特殊的原因而要片面解約,後
續會有違約金的問題,但這次因為有議員涉入貪汙、舞弊等,這是重要的事由。這事由剛
好提供給台北市政府可以解約的重要要件,那要就事論事,這個事件是源起於警用監視器
,可以針對從民國106年開始,警用監視器的全體合約跟台智光要求要解約,但跟警用監
視器無關的部分,沒有額外的事證,台北市政府如果要強制解約,後續的違約金基本上還
是由台北市民來支出。
5.附註、心得、想法︰
是不是要跟自己同黨的前同事 游淑慧打一架
不過她講得沒錯壓
陳重文涉貪 廠商也是有一定責任要負
解約也是個很好的選項
順便查清楚到底廠商從哪時就有問題
粽子清一清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