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在他們手上?柯文哲、陳智菡曝光公文 網友驚覺「有問題吧」
自由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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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曾任台北市前柯市府發言人,25日晚間在個人臉書粉專貼出台北
市警局「錄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服務採購案」詳細價目表,外界對其擁有議價詳細資料感到
好奇,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接連兩天向柯文哲、陳智菡喊話說,既然「帶走那麼多市府
內部文件」,請他們把市府找不到3M、2200元費率如何計算的文件也秀出來?吸引更多網友
留言問「前發言人怎麼可以把市府文件帶走,那可以告他侵佔或偷竊嗎」、「公文不是都電
子化了嗎?為什麼可以帶走」?
游淑慧針對陳智菡又秀內部文件的貼文下,不少民眾留言覺得奇怪,「前發言人怎麼可以把
市府文件帶走,那可以告他侵佔或偷竊嗎?」「公文不是都電子化了嗎?為什麼可以帶走?
」「公有的文件怎可以帶出這樣不犯法嗎?」「是柯文哲前發言人拿走市府公家文件嗎?有
問題的吧」、「那份電子檔有嗎? 如果沒有那問題大了」、「帶走那麼多市府文件....是合
法的嗎」?
游淑慧說,看到柯文哲陣營不斷有人丟出公文、文件,才覺得他們到底帶走多少文件,甚至
是陳智菡昨天晚上貼出的議價資料,都還有公文印章,是屬於公文的附件,市府內部簽呈的
參考資料,連議員都要不到;而這些文件就算不是密件,也都有法定的索取程序,有可能是
透過北市議會民眾黨團議員索取,若是如此,為什麼民眾黨議員不自己質詢?自己貼臉書?
游淑慧也在臉書貼了警察局副影監視系統專用網路網路通訊服務協議書的封面,她表示,合
約是議員都可以公開索取,但陳智菡貼的議價資料屬於更機密的文件,連這種公文的附件都
帶走,而陳智菡只是擔任發言人,到底柯團隊的人帶走了多少公文?但也不排除市府有很多
柯的門親故舊幫忙,倒是市府應該做好內控,未來可以將提供給議員們的文件都打上浮水印
。
台北市府法務局表示,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
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否則,將違反刑法第132
條第1項公務員所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不以職務上所
知悉或持有者為限,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619736
備註:
阿北柯文哲最推崇的電子化,怎麼阿北卸任了,還能帶走公文?民眾黨議員是不是該幫
阿北好好的說明公文怎會在卸任的市長上?
戰狼姐姐也有參一咖嗎?
我們的國蔥老師怎麼評論,阿北卸任後,手上
還有台北市府公文這事呢?這實在太離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