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監視器的案子,有一點看不懂欸!
國民黨的郝龍斌市長2012年,簽了25年的合約。
「有幾分證據,就講幾分話!」
雖然這句話,很讓人覺得官僚,但總比誤殺來的好一點。而且,收賄、行賄的可能會逃跑
。
現在「有證據的」,是國民黨議員陳重文,有2500萬的資金,來路不明。
為什麼問題在柯文哲身上?
多編9000萬預算的是國民黨的市長蔣萬安。
收回扣的是國民黨的陳重文、簽25年約的是國民黨的郝龍斌。
現在要怪的是柯文哲?
柯文哲都說,把他當市長的會議紀錄通通公開!
國民黨的人說「偵查不公開」。
柯文哲的人出示公文。
國民黨的議員,就要告人家竊取公文?
這他媽的是什麼鬼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