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定義pass
高不是被判貪污罪就算pass了
隨著密集的開庭越來越多細節被揭露
1. 公積金的繳回
陳奐宇在偵查時說,他自己「既非自願、也非被迫」回繳加班費,而是合意,「是在工作氛
圍下的無奈,無奈也是一種合意」
如果是合意的、非被迫,那不就沒啥好講的
2. 公積金買的東西
例如
咖啡機:高說不喝咖啡,是給辦公室同仁使用
雙眼皮貼:為了立法院開議臨時需要拍照用
等等東西能跟公務扯上關係,那也很難被以貪污定罪吧
3. 制度的來源
「小兔」建議循前立委模式設立公積金
高虹安本欲建制打卡 指兔姐以「首例會上新聞」勸阻
加上小兔自己又認罪了 感覺會背鍋啊
今天開庭的新聞:陳奐宇作證 「高虹安指示銷毀手機電腦紀錄」
會不會最後高被判滅證罪、登載不實罪之類的
沒被判貪污、褫奪公權,雷聲大雨點小
以上都有查證新聞報導啊
案情有理解錯誤的地方幫忙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