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反廢死最大的癥結點,
應該是沒有人可以代表受害人本人發聲,
那不如這樣好了,
從現在起,
開放讓大家自己登記選擇:
「假若未來自己成爲受害者,
案件加害者被判的最重刑為何」,
看是要死刑,還是終生監禁,
未成年者就由其監護人代選,
等成年後再讓其自己更改,
畢竟這是個民主自由社會吧,
你可以選擇當同性戀,
但你不能強求別人也當同性戀,
死刑也一樣,
這麼愛保護犯人人權你就自己保護,
啊,
當然若是有更聖母的,
想要選擇讓對自己或子女加害的犯人,
免受死刑和終生監禁,
也可以,
看是要改成外役監、可教化、10年可假釋什麼的,
相信此法一修,
很多大法官、廢死團體、某些民進黨份子,
都會爭先恐後去幫自己和自己子女寬恕犯人吧,
看要不要填完後,
再拍照打卡換FB封面昭告天下殺自己者免死,
畢竟死刑、廢死很多民主國家都有,
兩者都是可行的方案,
或者像美國各州也都有各自維持死刑或廢死的制度,
這樣做是不是才有民主素養?
相信這樣做直接讓臺灣成爲世界民主第一,
世界怎麼跟得上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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