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廢死但給與犯人自殺的權利,可以嗎?

作者: 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   2024-04-26 10:36:04
如題
要我說,我覺得教化死刑犯9成以上都是無用功
而那一點點機會,也比不上他回歸社會產生的風險(為了教化所以一定要回歸社會,這是再
教化理論的基礎之一)
也就是好處小於風險,所以根本不用去試著教化
所以我是廢死+終身不得假釋派
但是啊,很多人會反駁說,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更痛苦,更貶低人性尊嚴,更是一種酷刑
那我有個想法
如果廢除死刑,改為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但當犯人極度痛苦的時候,可以簽切結書主動赴死
死亡的方式也給他選:槍擊、毒藥、砍頭、電椅等,或是有特別需求可以呈交法院申請
這樣犯人的死亡完全出於自願,就沒有人性尊嚴的問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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