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l ( )
2024-04-30 16:38:00現行的憲法其實有些怪
如果行政院對立法院的決議覺得不認同或窒礙難行
可以覆議
如果立院二分之一以上維持原案
行政院長就應接受
這其實並不合理
因為就窒礙難行才提覆議的
不然立法院決議台灣要建一棟到月球的大樓
行政院長也應接受嗎
這裡面的bug大概又要大法官解釋了
只能拖延或行政手段
變成遵守但實質上無作為
藍白最終要行政院屈服就只能提不信任案了
但現在藍白民調一直掉也不敢提
對抗人家不理你
最終對抗(倒閣)情勢又不利
最後藍白理性上要回到協商才是對自己最有的利
但也很難講
這屆立院出了很多奇才
他們只要自己當選才不管其背後政黨的死活
所以藍白民調才一直跌
困境
就像柯達發明數位相機一樣
明明知道對抗會輸但也只能對抗
可憐的是台灣又要停滯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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