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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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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巧芯曝光陳時中競辦通訊錄 律師:屬「個資」須負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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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16:56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昨(6)日在臉書貼出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
人陳時中競選辦公室通訊錄,引來陳時中競選辦公室痛批侵害隱私;台北市大安文山區市
議員參選人、律師詹晉鑒表示,無論是手機號碼、辦公室電話、電話分機、個人的職稱、
公務電子郵件皆屬個資法第2條所定義的「個人資料」,除非經當事人同意公布,否則就
是侵害這些工作人員政治表態的自由,徐巧芯恐須負民事及刑事責任。
詹晉鑒補充說明,非公務機關違反個資法的責任,包含民事責任每人每件可求償500元至2
萬元、單一事件最高可求償2億元;行政處罰最高可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
期改正,屆期外改正者按次處罰;刑事責任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2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營利者,可加重求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詹晉鑒指出,徐巧芯在臉書貼出陳時中競選辦公室通訊錄,在他點名可能觸犯個資法後,
立刻換上遮隱過的圖片,但洩漏完整個資的圖片早被媒體轉發,傷害已經造成,事後徐巧
芯還強詞狡辯,說辦公室的分機算什麼個資,但他必須提醒,無論是手機號碼、辦公室電
話、電話分機、個人的職稱、公務電子郵件皆屬個資法第2條所定義的「個人資料」。
詹晉鑒表示,徐巧芯不但公布辦公室的成員姓名、分機電話,更惡劣的是還追蹤公布家人
身分,顯然沒有經過競辦人員的同意,並讓想低調工作的人被迫公開職業,不相干的家人
也被牽扯其中,如果有人因此離職,徐巧芯是否要為此負責?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我對巧芯的認識就是從這個事件開始
那時候就覺得
一個議員怎麼會對法律沒有基本的認識呢?
只要翻翻法條就知道
事後徐巧芯還強詞狡辯,說辦公室的分機算什麼個資
那時還很囂張的上PTT來狡辯
後來也像這次查IP事件一樣
發現風向不對,趕快發篇文轉移話題
先裝一下可憐再倒打受害者一耙
他的道歉都是這樣道歉的
所以這個人根本就沒覺得自己錯啦
他只會對權勢低頭而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202000927-260407?chdtv
徐巧芯道歉了!王鴻薇秒回1句
雙姝恩怨曝光結局超震撼 網狂飆淚
是現在風向不在自己這邊
先用筆記本把你們記起來
以後等有權有勢了再好好對付你們
法律只是工具而已
大立委怎麼會被法律拘束呢?
為何白藍過半的國會會有現今的亂象
就是白藍大多數都是這樣的想法
藍營生於黨國時期這種想法不意外
結果自栩為年輕人支持的白營居然變成小藍教?
看來權力的魔戒真的會讓人瘋狂
藍色丟掉百年大黨的品牌
白色背棄純真年代的理念
難怪民調會一起往下掉
不知道白藍的理性支持者會不會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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