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列被告 民眾黨盼別政治辦案:該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4-05-02 12:12:52
我知道版上大部分人只想噴,
但是還是要把懶人包打一打。
京華城當初是商三的土地容積率是560%,
先簡單想成如果蓋滿的話可以蓋5.6層樓。
然後北市府爭取到京華城願意捐地30%蓋公園。
這下問題就來了,
那蓋公園的30%上面可是一層樓都沒蓋,
所以京華城主張5.6的30%,
應該要讓我蓋到旁邊的建築物上,
否則等於只能蓋560%的7成392%,
於是京華城就向監院陳情。
這件事情拖拖拖反正後來在DPP執政下,
監委跟內政部認為陳情有理,
所以柯市府讓他蓋到560%,這部分沒有問題。
而且這部分關乎DPP的內政部跟他們的監委,
所以DPP基本上不敢打這部分,
因為這部分要有問題也是他們上面的問題比較大,
柯市府這都是依照上面的裁示放行。
當然對游淑惠來說反正打綠打白都好就混在一起講,
但塔綠斑好像覺得840%講起來很爽,
我只能說小心點不要弄到自己人^^
至於後面的20%則是來自都市計劃法24條,
另外30%是來自容積轉移,總共50%,
560%*(1+0.2+0.3)=840%,也就是這樣算出來的,
先敘明那30%符合法規沒問題。
現在唯一的爭點其實就是那20%,
市府用都市計畫法24條,但現在的監委認為那是新建案,
不能用都市計畫法來執行,而都市計畫法好像也沒說一定要是改建。
第三條:
本法所稱之都市計畫,係指在一定地區內有關都市生活之經濟、交通、衛生、保安、國防
、文教、康樂等重要設施,作有計畫之發展,並對土地使用作合理之規劃而言。
退一萬步好了,用都市計畫法是有缺失的,
但跟圖利還差了千千萬萬步,而且審查人員又不是柯一人決策,
還不要說甚至政治獻金都沒有給柯...
想要柯被關進去的可以洗洗睡了。
我自己的感想是,京華城當初就是拖拖拖拖拖的爛案子,
柯就只是希望趕快蓋好,市民有商場逛有公園,
在合法的情況下盡快讓他可以結案就好,
但台灣的政治就是這樣,只有鬥爭,
大家都炒那300%變840%,那是民國80年土地未變更的容積率,
更別說實際上的爭點也僅僅是那20%,
反正反綠就該死,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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