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liwu (Love Ciroc!)》之銘言:
: 監察院報告寫很清楚
: 京華城案問題就是容積率增加沒有法源依據
: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
: 京華城商三土地就是560%容積率
: 獎勵容積上限就是30%,加上去就是728%
: 沒有840%這種東西
所以這些問題修法就好了啊
藍白都過半了早該把容積率修法提高了
不要說840%
修法修到8400%都可以
這樣一來
都更也解決啦
不要說一坪換一坪
容積率解套 一坪換十坪都沒問題
台灣人也不用住鳥籠阿
容積率8400%
地坪20坪的老透天
可以蓋出 1680坪大樓!
就算生三個小孩
一個小孩都可以分到300坪居住
夫妻兩人自己住1000坪
太棒了~~~
所以我覺得藍白趁現在立法院過半
應該快點修法把容積率全部拉高
你說沒有法源依據?
修法完就有法源啦
哪有問題啦
法律是立委訂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