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怎麼破解 過去8年為什麼不做

作者: vmgcjo (呼呼)   2024-05-04 12:03:42
之前八年國會的時候
民進黨對國民黨的方式
不就跟現在一模模 一樣樣 完全沒差別
對所有的法案 對手有意見的
永遠不退讓 永遠不肯協商
也是一樣 動不動就停止討論 不給溝通
最愛說的話是 不然來投票
以前時代力量 還算類友軍 對其法案有幫忙過嗎
從來沒有 也是冷嘲熱諷 令其滅亡
不然這次選舉 為什麼有些屬性是偏綠軍的都投給民眾黨呢
不肯投給民進黨 時代力量呢 讓民進黨沒過半數呢?
這不就代表以前在國會 民進黨 這樣吃相難看 已經令人厭煩
過去八年不做的法案 現在才想要做
到底有沒有反省過自己嗎...
※ 引述《shirman (跟風向對幹)》之銘言:
: ※ 引述《pigpigcom123 (jkk01)》之銘言:
: : 最近遇到重大議題討論的時候
: : 小草都很愛說一句
: : 過去8年為什麼不做不修法
: : 請問遇到這句型有辦法破解嗎?
: : 我看一堆綠色看到這句就矇了
: : 直接已讀不回
: 你覺得法案是
: 躺在沙發上動動腦,隔天上班時間寫一下
: 然後就可以送立院表決了嗎?
: 法律修改是不是會影響到很多人?
: 是不是要找會被影響到的人討論一下?
: 有人不滿意是不是要修改一下?
: 修改一下是不是又要讓另一群人不滿意?
: 最怕就是這一群人和那一群人的利益相互衝突
: 這群人要開發,那群人要環保
: 條文一個「得」或「應」都可以有天差地遠的改變了
: 更何況條文邏輯是不是有漏洞?
: 名詞定義呢?
: 就好像藐視國會罪
: 「……官員回答不得超出質詢範圍」
: 怎樣叫超出質詢範圍
: 立委問:「你媽媽知不知道你是同性戀?」
: 官員不答知道或不知道,而是答了「我不是同性戀?」
: 這樣算不算有罪?
: 不算? 那其他案例怎樣才不算?
: 算?
: 那官員照題目回答知道或不知道,是不是又算虛偽答覆,觸犯了藐視國會罪的另一款?
: 這種草案的細節來來去去,用掉一堆時間很常見好嗎?
: 像礦業法來來去去,最後通過的時候,是連環團都稱讚的
: 不過我相信很多民進黨黑粉連礦業法通過都不知道啦
: 我看以前很多柯粉很推崇什麼柯文哲講的
: 「政策要做長遠建設,而不是短期的煙火功夫……」還是blabla的類似造句
: 但是講到民進黨的時候
: 就常常指責民進黨沒有一夜之間蓋好城堡
: 拜託,又不是每個人都是豐臣秀吉
: 何況連他蓋得一夜城都是日拋型的應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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