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
【蔡英文特赦扁】追回11億不法所得 蔡英文出招拆彈擬特赦陳水扁
文/劉志原
攝影/李智為
龍潭購地等案遭判刑20年的前總統陳水扁,入獄6年多後因罹患失智等疾病,2015年獲准保
外就醫,9年來卻到處趴趴走,還出庭幫女兒打官司,頻踩紅線,重創司法尊嚴,並激化社
會對立,為了解決相關爭議,本刊掌握,總統蔡英文已決定520卸任前特赦陳水扁,並由幕
僚單位啟動特赦作業,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幕僚研議的方向是,針對已判扁有罪確定的龍潭等4大弊案,由總統蔡
英文根據《憲法》第40條賦予總統的職權,對陳水扁行使特赦,再根據《赦免法》第3條對
受罪、刑宣告之人,給予免除其刑的執行。也就是扁一旦獲「免除其刑的執行」特赦,仍屬
有罪之人,但未執行完的殘刑就不必再坐牢,若扁認為自己無罪,就要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
審查,由大法官決定,或請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當然,蔡總統在行使特赦時,也可讓扁的罪、刑全免,不過,如此一來將形成「貪汙無罪」
,恐又落入政治的口水紛爭。
幕僚單位研議認為,特赦扁最棘手的難題,在於有「海角7億」之稱的11億餘元不法所得該
如何處理,目前因確定案件向法院聲請沒收約3億元已入國庫,尚在查扣中的有8億餘元(包
含瑞士政府凍結的約1,000萬美元)僅屬資金凍結,若扁獲得特赦,還未聲請沒收的8億餘元
恐將全數發還扁家,加上遭查扣的上億元豪宅、鑽石珠寶等也得解凍,恐坐實總統貪汙及洗
錢犯罪可保有犯罪所得的批評,國人怕是難以接受。為此,幕僚單位認為,《刑法》沒收新
制應可化解此一難題。
為避免衝擊過大,將針對扁家已扣案的11億餘元犯罪所得全部聲請沒收,至於二次金改等因
病停審案件,被告除了阿扁外,還包括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等,依法無法特赦,將留待
司法後續審理,扁妻吳淑珍因健康因素無法入獄、子陳致中等家人涉洗錢及偽證等罪,也都
遭判罪確定,除陳致中入獄後已假釋,其餘陳幸妤等家人均獲緩刑結案,都不適用此次特赦
。
黨政人士直言,扁獲特赦,政治面應能消除藍綠利用此一議題造成的對立狀態,可以建立和
諧的政治環境,帶給國內政治穩定及讓部分人心得到安撫,且台灣社會對扁案應否特赦爭執
不斷,如果遲未處理,會讓政府持續陷於兩極對立的紛擾,更會因保外就醫踩紅線一再引起
爭議,希望透過一次重大(特赦)處理,免除後續綿延不絕的紛擾。
只是,特赦阿扁仍是高度的政治性議題,一旦蔡英文作出決定,勢必會讓藍綠角力再起,社
會紛擾是否會因特赦暫時畫下休止符?或是激起濤天巨浪?仍有待觀察。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40506inv010
(1)如果蔡英文真的特赦阿扁的話,那陳昭姿是不是就沒有什麼支持柯文哲的理由了?
(2)阿扁有一部分真的是被國民黨迫害,因為百年爛黨看不慣他這個台灣之子藉由泛藍分
裂而當選總統,在他下台後瘋狂間接利用媒體追殺阿扁全家,連把他定罪的「實質影響力說
」,在法律上也是非常有爭議
(3)值得注意的是,南韓前幾任總統似乎都有被特赦,例如李明博跟朴槿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