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之前那個最愛咆哮其他人都很認真
全立法院只有國昌老師一個人在做事
怎麼又又又又又又沒有來投票了?
不是提案退回,就是直接翹班
兩年立委任期還沒到,就只顧著跑選舉了嗎?
怎麼這樣
https://i.imgur.com/L8BFnAa.jpeg
公督盟的內容
https://bit.ly/3WAWccr
【國會快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8日)再度排審「#立法委員行為法 修正草案」,在程序發言
階段,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委員、林思銘委員、吳宗憲委員都紛紛表示限制立委和國會助理赴
中、港、澳是違反比例原則,更是讓行政權去監督立法院!
但細看今天賴瑞隆委員所提出「立法委員行為法修正草案」第十條第二項,規定應比照 #監
察院規範(目前立法院僅規定公務員要申報,未納入立法委員),針對曾參加立法院秘密會
議之立法委員,其本人及其關係人於任期中或聘僱關係存續期間,前往中國及港澳地區,應
向立法院報備,並於網站公開。其報備方法由立法院定之。其中完全並未涉及行政權去監督
立法院,只是加強立法院自律內規,卻遭到嚴重反對!
若再看該筆提案第十一條,立法委員及其公費助理、其他受其指揮監督之助理,不得兼任公
務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其轉投資事業機構之職務。基於權力分立之原則,自不宜兼任其他
公職或營利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如此重要的條文,卻在傅崐萁總召一句沒必要討論之下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五度被散會動議!開會時間僅一小時三十四分鐘!
林思銘等委員提出散會動議,表決結果:6票(吳宗憲、林思銘、羅智強、謝龍介、翁曉玲
、傅崐萁)對上民進黨的5票(柯建銘、吳思瑤、沈發惠、莊瑞雄、陳俊宇)通過散會動議
,而民眾黨黃國昌委員未在表決現場。
公督盟明天(5/9)早上九點二十將在立法院研究大樓102會議室召開「別鬧了!好好開會很
難嗎?程序要正義、法案要辯證!國會民主別走回頭路!」記者會,歡迎全台公民一起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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