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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徐巧芯 張禹宣爆:吳釗燮要倒大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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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徐巧芯 張禹宣爆:吳釗燮要倒大楣了!
00:062024/05/11
中時新聞網
丁世傑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左)、外交部長吳釗燮(右)。(資料照片)
對於外交部赴台北地檢署控告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洩密一事,媒體人張禹宣痛批,吳釗燮要倒
大楣了!這件事是外交部「違法列密」在先!另外他也質疑,300萬美金去哪裡了?吳釗燮
先把錢講清楚在哪裡!
張禹宣10日在《新聞大白話》認為,吳釗燮要倒大楣了!徐巧芯踢爆的事情是,經由捷克援
助烏克蘭金額中,有300萬美金是要跟台灣廠商購買。張禹宣質疑,「就問吳釗燮,300萬美
金去哪裡了?跟那些台灣廠商購買?有沒有公開透明?吳釗燮回答不出來!」
張禹宣進一步分析法律問題,外交部公文列為密等的依據是「文書處理手冊」,這是行政院
訂定的行政命令,根本不是法律位階,也不叫「機密」,講機密是大外行。這叫做「密件」
,一般公務員覺得好像要保密,就列為密等。
張禹宣提到,「文書處理手冊」有援引「國家機密保護法」的精神,「國家機密保護法」第
5條規定,有4項事件不能列為機密,否則是「違法列密」,包括1隱瞞違法或行政疏失、2限
制或妨礙事業之公平競爭、3掩飾特定之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關之不名譽行為、4拒絕或
遲延提供應公開之政府資訊。他質疑,台灣廠商有沒有公開?有沒有招標?如果沒有就是妨
礙公平競爭!
張禹宣強調,這是遮蔽外交部行政疏失,「違法列密」在先!另外,請吳釗燮先把錢講清楚
在哪裡!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則指出,金管會曾於106年11月28日發函給黃國昌,也是列為密等,116年
11月24日才解密,內容沒什麼東西。當時黃國昌批評,憑什麼把這份公文列為密件?時任金
管會主委顧立雄也沒有告黃國昌洩密。
黃揚明認為,過去也有立委揭發列為密等的公文,都沒有事。徐巧芯這次事件也相同,援助
烏克蘭公開透明,為何要列為密件?因此徐巧芯在法院攻防上會有籌碼。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還真的開始洗違法列密了。
「文書處理手冊」不是法條,可是一般公務機密依然有法源規範啊。
不然外交部怎麼告刑132?
既然都叫做一般公務機密了
為什麼不能稱之為機密呢?
就像我之前說過的,難道「絕對機密」與「極機密」,我們也不能稱為「機密」嗎?
還有什麼因為要掩蓋疏失而列密,所以是違法列密。
這份密件一開始就是外交部為了讓立院查照而提供給立委的。
哪有掩蓋疏失還主動提供文件?
徐委員連捷克方受委託的單位是非營利的NPO都能當成營利公司。
可見,根本不能由受文者自行判斷列密違法而主動解密啊!
至於黃國昌當初質疑列密,他當時是有貼公文表頭,表示有這份文件,但沒有在內文上貼便
條紙就全部拿出來曬啦!
https://i.imgur.com/HiN5RQw.jpeg
黃國昌是否因此就涉及洩密我是不知道啦。
但是巧芯主張的捷克期刊已經公布就怪怪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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