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名為變態的神父:既是蜜獾還是用動保法吧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24-05-12 02:15:20
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holyshinbu
2.轉錄來源︰
名為變態的神父
3.轉錄內容︰
某立委告跟騷的對象萬一是gay的話,那就好笑了,變成gay對她有什麼慾望.
至於對方臉書、ig都是她,所以是跟騷,照這邏輯,每個藍白臉書上都嘛滿滿的賴清德
,包括她自己,這就是想幹清德.
我覺得法條還是不要亂用,是在保護一般人而不是惡人用來自衛或暗算用,跟騷法的認定
是「性或性別有關」,也就是癡迷愛戀、追求佔有、性報復,討債還是跟拍,乃或是人民
陳抗,根本不適用.
建議該大立委不要什麼事推給女人,既然是蜜獾,還是用野生動物保護法吧,broth
er.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神父認為跟騷法不是這樣用的,是要跟性與性別相關,與其濫用跟騷法,不如直接使用
野生動物保護法會比較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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