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合併執行是不是很怪的制度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24-05-12 15:21:03
中華民國司法裡面
合併執行應該是最怪的
首先是合併執行不能超過有期徒刑上限三十年
也就是不能像ptt某些板一次觸犯幾項違規直接永桶
變成只要被抓之前多犯罪,最後每樣刑期可以打折
而且這個折扣是可以誇張高
假設有罪是做一次被抓五年
做一百次被抓二十年
相當於剩下4%刑期,打九六折
民進黨喊要司法改革
為何越改人民越不信任司法
因為司法處罰真的太輕
未來如果又廢死
根本變犯罪天堂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