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很多人很急?
之前旁聽小弟其實都懶得說太多 反正法庭上講的才是真的
媒體、側翼跟沒去旁聽的人在那邊腦補的都對法官沒影響
昨天PO那篇是有朋友問我前幾次都有看到XXXX怎麼這次沒有?
才發現 原來法庭上許多被告有利證詞都被忽略 隨便舉個例子來平衡一下
沒想到居然有引起迴響....
早上9:40到晚上17:30的整天旁聽其實很累人 但為了報告....
回家吃個飯看個電視再來分享一下今日所見聞
但僅就報導中沒說或有出入的做描述 與自己的小見解
庭中:
檢察官以全程使用「零用金」並未再稱「公積金」
因此還有媒體再用錯名詞就是不認真了
審判長稱 本案檢舉人「林冠年」......
就是那位酒駕前科犯被民眾黨開除的前竹北市長落選人
所以不要再說甚麼藍檢舉的?林耕仁真的躺著中槍很久了.....
還是不知道的人請去問一下估狗
吳達偉部分:
1、稱有一筆金額是助理陳奐宇交付的 那是先前幫辦公室代墊的文宣品費用並非薪資
蔡維庭部分:
1、一開始稱幫忙高辦製作程式相關事務 對口皆為李忠庭沒有與高虹安討論
但在被告律師提示LINE對話紀錄後 改口稱該對話紀律就是與高虹安討論程式相關的結果
2、稱並未想要跟高辦討酬勞 但李忠庭說要給感謝金 蔡本人就沒有拒絕
一共兩筆各3萬元金額匯入帳戶 但檢察官提示上次開庭筆錄
李忠庭本人稱有給予蔡維庭8萬元酬勞
個人想法
1、蔡維庭是標準社恐科技宅 面對法官與檢察官的回答並不流利 時常先稱忘記
經提示後改口 但小弟相信應該只是緊張所致
2、蔡維庭與高辦的腳色應該是類似外包 就像科技廠找外包廠有時候對客戶也會說是自產
小弟認為 是不是私聘助理應該是認知上的問題 但本質上都是協助高辦事務
3、蔡維庭收到的金額與李忠庭所稱不符 是李記錯說錯 還是少給?
這是法官要去想辦法查證的事情 不是我們這種閒雜人等可以判斷的
王郁文部分:
1、檢察官訊問時稱 「你9月離職後...修正一下 你9月還在職時....」
檢察官已經肯定王郁文9月仍在職 還在鬼打牆9月已離職的歡迎來旁聽
2、王郁文所記的流水帳除了之前說的「公關飲料」到黃小兔那邊「公關」兩字就消失了外
整個7、8月的帳也都沒有匯入總帳 因此有媒體寫「小兔帳本」恐陷於錯誤 這是真的
一旦「小兔帳本」整份證據力失效 本案唯一的證據就消失了
檢察官部分:
1、無論對吳達偉或王郁文的偵訊 接引用當時媒體的報導來導入問句
而非自己的調查事證 這點有點讓人覺得「檢媒一家」 觀感其實不好
2、檢察官許多LINE事證中 常使用A與B說C如何 那C就有問題
在法律實務中 採用非當事人之第三者證詞 並無法當作法庭上的事證
舉個例好了 A在與B的LINE對話說 C殺了人
檢察官如果無法舉證C有殺人的事實 這對話紀錄是沒有法律效應的
否則我隨便找個朋友LINE他說蔡O文貪汙 法官就該辦蔡O文嗎?
以上是今日見聞 明天一整天課 也沒那麼多精力跟邏輯不通又鬼打牆的人講人話
所以推文就不回覆了 如果質疑小弟說的內容 歡迎大家來旁聽
沒有旁聽的 在那邊自己腦補或是只看媒體片面報導的容易智商下降
還是不要傷害自己比較好 祝大家好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