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crystal0100》 之銘言:
: 昨天一直看到有人喊違憲違憲
: 想問為什麼覺得違憲的話
: 不去請出大法官釋憲就好
: 如果釋憲出來真的違憲
: 那法案不就是自動沒有效力了嗎
: 如果要講到程序正義的話
: 上面提到的不是才是走正常的程序嗎
: 還是我有誤解了什麼嗎
來,大法官釋憲,釋字第613號:
https://bit.ly/42MnJJa
裡面說原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第二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以下簡稱通傳會組織法)第四條第二項通傳會委員「由各政
黨(團)接受各界舉薦,並依其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共推薦十五名、行政院院長推薦三名
,交由提名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查會)審查)"
接著釋字第613號又怎麼說?
"實質上幾近完全剝奪行政院之人事決定權,逾越立法機關對行政院人事決定權制衡之界限
,違反責任政治暨權力分立原則。又上開規定等將剝奪自行政院之人事決定權,實質上移轉
由立法院各政黨(團)與由各政黨(團)依其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推薦組成之審查會共同
行使,影響人民對通傳會應超越政治之公正性信賴,違背通傳會設計為獨立機關之建制目的
,與憲法所保障通訊傳播自由之意旨亦有不符。"
簡單來說就是違憲,
再說一次,
由政黨依比例提名NCC委員就是違憲。
那傅崐箕提案了什麼?
"根據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書記長洪孟楷兩人提案,皆明訂限制NCC委員只能連任一次,委
員名單由行政院及政黨各推薦7名,其中政黨應依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分配名額。提名人選
將由行政院組成的提名審查委員會審查;委員會成員為各政黨依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推薦11
名學者、專家組成。"
就是把大法官說違憲的部份,
原封不動的再提一次,夭壽讚。
結果在委員會的時候,
民進黨請提案人說明,
提案人傅崐箕說什麼你知道嗎?
"沒什麼好說明的。"
民進黨當然不滿,
繼續表示提案人應該說明。
這時候汪國昌幹什麼你知道嗎?
跑去跟主持會議的國民黨召委說,
不要讓人亂按麥克風發言,
儼然一副護主態勢,
難怪能換到傅崐箕的摸頭,喲係好乖好乖。
至於這個明明已經宣告違憲,
按照違憲理由寫成的提案最後怎麼了呢?
藍白準備要用人數優勢三讀了,
意不意外?驚不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