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我心目中的民主立法案流程

作者: Supasizeit (更大更快更有力)   2024-05-18 21:14:18
法案提出後
需要經過程序委員會處理
但是不可以審查內文
格式對了就要排案
然後在委員會中
要逐條討論
要開三次以上公聽會
逐條討論時發言時間沒有限制
要講到全部委員爽了才可以二讀
那麼二讀前依議事慣例要先政黨協商
至少冷凍一個月
政黨協商的時候
要全部政黨代表參加才能協商
但是政黨代表愛來不來沒有關係
協商次數沒有限制
協商時人數沒有限制
發言時間也沒有限制
反正也是講到全部政黨爽了才可以送院會
然後到院會可以提修正動議
修正動議要廣泛討論跟逐條討論
不過這時候有發言時間限制
但是修正動議沒有數量限制
我改一個標點符號
就要重來一次
三讀前就是二讀所有流程再來一次
此時再修正動議要提前送給委員
但是放在桌上他如果說沒有看到
就是沒有看到
要讓他說看到才算有看到
以上如果沒有走完就三讀
就是黑箱
對了表決器可以丟掉了
因為在理想的民主流程中
是用不到表決的
不然無法避免多數暴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