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藐視國會法

作者: jo4ck6ul4id (藍礁郝嗤)   2024-05-20 21:32:34
※ 引述《terrymoon (橋)》之銘言:
: 剛剛看完藐視國會法的條文
: 立法院竟然能傳喚民眾到立法院,拒絕的話可以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且
: 可按次處罰。
: 這樣不就通過後,等於徐美鳳就能夠開始用這個法條,將筆記本上的名字傳喚到立法院,
: 然後上質詢台即問即答,給美鳳來做為抖音影片的素材。
: 這個法案這麼誇張,小草們難道都不知道立法院以後凌駕行政院、司法院之上嗎?
: 五權分立的中華民國憲法,我看就直接廢掉,只要留立法院警備總部就好了
老實講,你這種言論是當嘲諷還是陰謀論我都沒意見
畢竟這是言論自由的社會
畢竟這是思想自由的社會
900我也沒什麼興趣辯護
回你這篇,就是要證明民進黨社維法的可笑
回你這篇,證明喊認知作戰的人在認知作戰
顏色正確,證明顏色正確都不會被辦被調查
你們跟希特勒黨衛軍沒什麼差別
一部分散播謠言,但我是認可謠言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可是加上用物理性的暴力與謠言
你們跟法西斯真的無異~
說個笑話,民主進步~嘻嘻~
啊,對了謠言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各位可以去查查哪個黨說過
可是綠能你不能~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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