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法盲啦
以前唸書記得法律條文流程是這樣
立委提出,表決通過,總統公佈
總統不想公佈就解散國會
立院也可以倒閣
藍白兩黨就是立院選贏了啊
他們表決通過就是通過
在[沒有違憲]的前提下制定什麼法律都可以
總統不爽法令可以解散國會
這不就是現在的憲政體制?
民進黨表決輸就烙人來包圍立法院
啊以後乾脆廢掉立委選舉就好
大家比拳頭大,接頭霸王,打錯,街頭霸王
為什麼民進黨不遵守憲政體制
願賭不服輸,只會搏歹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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