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藍白挾人數優勢 立院職權行使法二讀 被

作者: xxxcv (世界遺產旅遊計畫)   2024-05-21 10: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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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挾人數優勢 立院職權行使法二讀 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2024年5月21日 週二 上午10:37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25條經二讀舉手表決後,藍白挾
人數優勢,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共提的再修正動議,規範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人應有
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的義務,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為完備立法院監督行政之權,二讀條文規定,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
反質詢。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的危害或依法應祕密的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
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被質
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
違反上述規定的政府人員,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
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
被質詢人經主席依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
委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
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
此外,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
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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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了,我要哭了,等了10多年,終於可以讓立法權完整監督行政權完成國會改革的一部份
,落實憲法規定
感謝民進黨的少數,感謝國民黨支持
台灣民主將更加成熟
支持民眾黨,持續改革,撥亂反正
為台灣民主開啟改革道路
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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