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二讀 被質詢人藐視國會

作者: cutsadh (呦呦呦)   2024-05-21 12:22:19
※ 引述《tkucuh (無)》之銘言:
: 有幾個問題,麻煩專業的小草回我一下,因為我書唸不多。
: ※ 引述《pupu20317 (慶寶)》之銘言:
: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 : 1.新聞網址︰
: : https://reurl.cc/NQbbMx
: : 2.新聞來源︰
: : 中央社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二讀 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
: : 4.完整新聞內容︰
: :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1日電)在藍白挾人數優勢下,立法院會今天處理立法院職

: : 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二讀表決,規範不得反質詢,而被質詢人應有不得拒絕答

: : 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的義務,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罰?
: : 。
: : 全案今天在立法院處理時,經舉手表決後,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國民黨團、民眾黨

: : 提的再修正動議。
: : 為完備立法院監督行政之權,二讀條文規定,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 : 得反質詢。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的危害或依法應秘密的事項者並經

: : 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

: : 。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同意,不得缺席。
: 怎樣叫反質詢?糾正立委用字精準或質詢內容有錯算反質詢嗎?
: 怎樣叫"明顯立即的危害"?
: 總預算質詢下,如果主席不同意,潛艦絕對機密資料是否也得提供給院會?
: : 二讀條文規定,違反上述規定的政府人員,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
上?
: : 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
: 這應該是算監察院或考試院做彈劾或懲戒吧?還是立法院本身可以做?
: 如果立院本身可以做彈劾或懲戒,那考監權力是否被剝奪?
: 如果移送到考監,但考監不同意做出彈劾或懲戒,或者經調查後不同意做出彈劾或懲戒
: 那立法院有什麼後續處理機制?還是送出去就不管了?
: : 二讀條文規定,被質詢人經主席依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由主席

: : 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20萬

: : 下罰鍰。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
: 這邊沒有寫是私人或政府官員,所以立法院可以做行政罰緩?救濟程序在哪?
: : 此外,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 怎樣叫虛偽陳述?立委定義還是行政院定義?
: 寫刑事責任,所以應該是送檢方,那檢方要是決定不起訴,或法官判無罪,
: 立法院有什麼處理機制?
: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

: : 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編輯:蘇龍麒)1130521
: : 5.附註、心得、想法︰
: : 第一步快要完成了
: : 接下來就是聽證、調查權
: : 針對的對象
: : https://i.imgur.com/VDrctbC.jpeg
: : 好日子接近囉~
: : 趁能罵立法院立委的趕快罵一罵喔
: : 除非口袋夠深不怕被找去
: : 不然以後只能藍白立委好棒棒囉^_^
立委:你們xx部這樣做不行啦!這邊ddjixbz-/%不對,那邊2$727“;443%不對,很多問
題與錯誤啦!
部長:委員說的是,我們會回去好好討論,但不知道委員覺得要改的地方在那裡???要
改成怎麼樣比較好,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委員指點一下。
立委:怎麼變成你問我,你反質詢喔!主席你看看這官員反過來問我耶!來來來!移送彈
劾或懲戒。
部長: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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