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二讀新增國會調查權 民眾若拒絕最配

作者: cloudyheart (雲心)   2024-05-22 08:10:41
有人說不犯法就不會被調查,
錯!
國會調查權行使在司法程序前,
也就是無罪狀況下被調查。
只要進入司法程序,
國會調查權就得停止。
唉,我是真的搞不懂弄國會調查權幹嘛?
國會調查權沒有審判權,白話文就是叫你
來備詢,若不配合1-10萬連續罰,問完了
假如進入司法程序,繼續走檢調偵辦、檢
調起訴、法院審理、判決。
所以,
國會調查權可否視為,
「立委合法調查作秀權」?
立委能做的,司法都能做甚至更專業,
而且司法有最終的裁判權。
那到底搞這個沒用的國會調查權幹嘛?
突然想到了,除了作秀,
就是可以增加國庫收入,
10萬連續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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