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院二讀國會調查權 林亮君:立法院將成

作者: t21 (t21)   2024-05-22 11:21:21
真他媽的噁心了。
看到這些小綠綠的發言,
只有無恥和垃圾來形容。
到現在為止
只有台北市市議會的議員
公開處刑兩個基層公務人員
用議員的身份
直接按基層人員一個罪名,
說人家是網軍
找來議會直接公審。
還在那沾沾自喜。
只是上班時間摸魚,
發個廢文打打嘴砲。
就被抓去議會公審。
林亮君當初怎麼不出來說句話
只有政黑的哥布林低能智障綠狗才會支持。
引述《Caroney (做想做的事)》之銘言:
: ETtoday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522/2743494.htm
: 立院二讀國會調查權 林亮君:立法院將成全台最大刑堂
: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 立法院21日繼續審議藍白國會改革提案版本,針對賦予立法院對重大事項調查權的47、48
: 條二讀通過。法人、人民團體或關係人在立法院調閱資料時拒絕、 拖延或隱匿者,可以
: 開罰1萬至10萬元。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感嘆,立法院未來將變成全台最大刑
: 堂。
: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21日晚間在臉書指出,藍白提出的國會改革提案第47條、第48條
: 修正動議二讀通過了,未來包含法人、人民團體、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立法院向其調閱
: 資料時,一旦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將被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且罰到當
: 事人或團體配合為止。
: 林亮君感嘆,「企業的機密資料、一般百姓的隱私,立法院都可以要求你交出來,不配合
: 就罰到你怕,立委變法官、檢察官,變得無所不能」、「有了這個天條,藍白立委就可以
: 恣意得到所有想要的資料,天底下沒有他們不能知道的事,而這些資料最後會落到誰的手
: 上呢,誰在後面呵呵笑?」
: 林亮君最後說,藍白假改革之名,行濫權之實,為了私利不惜侵害人權、逾越立法權、司
: 法權、監察權界線,「把立法院變成中共人民大會堂,在未來還將變成全台最大刑堂,在
: 立法院場外堅守民主價值的台灣人民都會記住,每一張充滿惡意的嘴臉、蔑視民意的訕笑
: ,不要小看人民的力量」。
: ▲▼國會調查權二讀通過 「罰到你怕」林亮君:立院將成全台最大刑堂。(圖/翻攝自
: 臉書/林亮君)
: ▲林亮君臉書全文。(圖/翻攝自臉書/林亮君)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藍白版本國會改革法案中的第47條二讀條文規定,調查委員會或調
: 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 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
: 五日內提供相關 文件、資料及檔案。但相關文件、 資料及檔案原本業經司法機關或 監
: 察機關先為調取時,應敘明理由,並提供複本。
: 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於必要時,得詢問相關人員,命其出席為證言,
: 但應於指定期日五日前,通知相關人員於指定地點接受詢問。被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之
: 但應於指定期日五日前,通知相關人員於指定地點接受詢問。被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之
: 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在調閱期間,應指派專人將調閱資料送
: 達立法院指定場所,以供參閱,由立法院指派專人負責保管。
: 第48條二讀條文規定,若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
: 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
: 正、糾舉或彈劾。
: 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
: 絕、 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
: 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書送達之
: 次日起二個月內,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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