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抓到了!2女綠委「偷國民黨表決卡」

作者: soulof5566 (56魂)   2024-05-22 22:17:44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136
網路上查找的竊盜罪資料,取自法律百科
以下為節錄
二、竊盜罪的客觀構成要件
「客觀構成要件」是指法條描述外在上行為人做了怎樣的行為、發生了怎樣事情的文字,由法條拆解我們可以知道「竊盜罪」有以下的客觀構成要件:
(一)竊取
「竊」是指「沒有得到他人的同意」,若有得到他人同意取得該物,那只是一般借用而已,但要注意,假如是因為詐騙而來的同意,則有可能構成「詐欺取財罪[2]」。至於「取」就是「取得」的意思,是指破壞他人的持有後,建立自己對物的持有,也就是拿走他人支配中的物品後,自己能夠利用、使用或支配該物。
這張投票卡暫時算是國民黨立委的所有物
國民黨徐欣瑩拿取多張國民黨立委的卡片
跟民進黨黃捷拿取多張國民黨立委的卡片
是否構成竊盜的條件是卡片主人是否同意?
請問那幾張卡片的主人
會是同意給徐欣瑩拿在手上
還是被黃捷拿走?
如果要嚴格要求不在位置上不能有投票卡
請廖添丁也同樣標準偷回民進黨員的卡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