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jdada (daJ)
2024-05-23 00:31:43大家討論一下對法案的理解。
舉例5/19限流事件,假設國會多數黨合理懷疑民進黨政府買通Youtube/Google,或是有不
正當的施壓,或是有檯面下的利益交換。NCC都是執政黨的人,不作為,對人民政黨團體
之聲譽權益受侵害視而不見,下略兩百字。
總之這綠營政府還有什麼下流的事做不出來? 明顯就是惡意限流啊!! 多位正義的多數黨
立委紛紛出面譴責懷疑有弊案,召開記者會要求NCC調查,並合理質疑「政府與台灣谷歌
之間的金流」有貓膩。並出示多張政府官員或民進黨公職,與谷歌人員同框合照或同飯局
證據。
是否可經立院多數表決通過後成立「5/19限流事件調查委員會」! 然後要求谷歌提供各種
資料以追查與政府,民進黨,各種相關社會人士涉案之真相...?
法條的空間內可這樣做吧?難道不該還吳怡萱一個公道,揪出這萬惡政府醜陋的嘴臉嗎?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