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只對這法只是吃瓜看戲 畢竟我這陣子也比較忙 不一定有時間
結果等我現在有空看了廖偉翔給的懶人包 我才發現事態嚴重
廖委員這懶人包根本來幫倒忙的吧 看了我還而對這法律疑慮更深了
https://reurl.cc/vaQv0o (廖偉翔委員的懶人包)
第一張說被約談覺得不合理可以打行政救濟,
他有聽說現在光是被警察開錯罰單,還要當事人自己打勞心勞力打行政訴訟有多麻煩嗎?
立委如果約談錯人,卻要無辜的對方承擔法律成本,立委有比警察/檢察官還大嗎?
第二張講到的”逾越聽證會調查目的”,
哪裡逾越又是誰來認定,是不是又要當事人告法院?
還有第三張,第六張,第七張都談到了
”過半數立委同意””調查委員會依照政黨比例””五人連署再經過立院決議”
所以不會偏頗..
誰不知道現在只要藍白合作就能過半了,這樣的調查決議不會偏頗藍白?
"誰應不應被罰錢"這種事適合給立委多數決定嗎?
另外第四張/第五張談到如果調查委員洩密會處罰調查委員
那我可能要先看看徐巧芯洩密之後會得到甚麼樣的處罰,
再評估這條對洩密的立委效果如何?可不可行?
總之廖委員作的懶人包我看完吐槽點滿滿 已經有點在挑戰我過往的法律認知了
"立委過半想罰誰就罰誰"這個疑慮我本來聽了只是笑笑
現在看完懶人包感覺好像變成真的
誰來教教這些KMTer如何正確做出 不會引起反效果的懶人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