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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提台南正副議長當選無效 法院判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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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提台南正副議長當選無效 法院判敗訴確定
2024/5/23 18:28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3日電)
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宗豪等人提訟,確認台南市議會與邱莉莉、林志展間議長、副議長的
法律關係不存在。一審判決蔡男等人敗訴,蔡男等人提起上訴。二審今天判決蔡男等人敗
訴確定。
二審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台南市議會於民國111年12月25日舉行議員宣誓就職典禮暨議長
、副議長選舉,由民進黨市議員邱莉莉及林志展分別當選議長及副議長,隨即依宣誓條例
規定宣誓就職。
二審指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經選舉為議長、副議長的市議員,自宣誓就職日起即具有
市議員兼議長、副議長的身分,針對議長、副議長賄選的情形,除定有投票行賄罪刑責,
有意不將其列為得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事由,但非法律漏洞,也不得類推適用選罷法當選
無效之訴的規定。
二審另指出,邱莉莉、林志展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等被台南地檢署提起公
訴,經一審台南地方法院判決邱莉莉、林志展無罪;邱莉莉、林志展因未構成受有期徒刑
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或其他解職
要件,而被行政院依法解除市議員職權,或因其他如辭職、任期屆滿、死亡、司法懲戒撤
職或被罷免等,而喪失議長、副議長身分。
二審認為,一審判決認事用法無違誤,台南市議會與邱莉莉、林志展間議長、副議長的法
律關係仍有效存在,本件上訴無理由,應予駁回。
全案起於,市議員林志展、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為使市議員邱莉莉當選議長,涉嫌於
111年間正副議長選舉前夕行賄、恐嚇,藉此影響市議員投票意願,導致棄投、投給自己
或投邱莉莉。
台南地檢署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等提起公訴,被告為郭再欽、邱莉莉、林志
展、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無
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台南市政府地政局人員黃怡萍等10人。
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宗豪、林燕祝、盧崑福主張,邱莉莉、林志展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
罷免法,據此向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蔡宗豪等人主張,認為現行法漏未規定正副議長當選無效訴訟,屬於立法漏洞,應由法院
以法律補充方式進行調整,並請求確認台南市議會與邱莉莉、林志展間的議長、副議長法
律關係不存在。
一審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蔡宗豪等人敗訴。蔡宗豪等人提起上訴,二審由最高行政法院
審理。二審認為,一審判決無違誤,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編輯:張銘坤)1130523
5.附註、心得、想法︰
國民黨台南市議員們
對台南市正副議長的當選無效之訴
在歷經一審高高行判敗訴之後
今天二審最高行又判他們敗訴了
不知道國昌老師對此事會做出什麼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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