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本次選舉分別投給三黨的選民
可以驗證我以前在本版的發文
投票完之後我有寫我投給誰 尤其是政黨票
我分裂投票的歷史很早
從2008開始就已經是習慣
聲明完畢
盧安達 大屠殺 上百萬人死亡
在威權政府取得主宰地位之後
目前引入某些國家的支持 模仿東亞模式
開始發展經濟 目前是成長最快的國家
所以我們是否能說 為了正義
我們採用不合法的手段 取得權力
為了更大的正義 我們可以犧牲小部分人的正義權益
我們是否可以用13億人的利益
就直接犧牲2千萬人的利益
只因為多數決? 而沒有補償機制?
民主不是民粹
正義也包含了程序正義
故意搞對立分裂 死不溝通 然後推給對方說對方不溝通
這不是一個台灣該有的樣子
這是中共的樣子
無論你們是哪個黨 你支持誰的政策或立場
只要符合這個行為 不管你有什麼藉口
你就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