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會要改革 但是必須有詳細配套

作者: SphereDavid ( )   2024-05-24 20:42:50
※ 引述《njong (斬風)》之銘言:
: 談白說 我個人滿支持國會改革的
: 但是現今的版本 問題實在很嚴重
: 給予立法委員特殊權力 但卻沒有限制立法委員的手段
: 看了如今的法案 通篇沒看到任何立法委員應該要負的責任
: 只提到官員 人民 總統要怎樣怎樣 但是立法委員呢?
我認同你這邊的主張,目前立委素質參差不齊,只有簡單對立委在質詢時的規範,唯一制裁他的方式是下次不投給他,難保造成國會亂象。
: 竟然沒提到如果立法委員隨意擴權 會受到怎樣的法律代價 ?????
這邊你有點不清楚,釋字585也解釋國會是有調查權的,立法也是立委的職權之一,這次並沒有所謂的擴權問題,只是把立委的調查權找回來,民主國家國會的聽證調查權是很普通的事情。
: 不是我說阿 藍白支持者確定要支持這樣的法案?
: 綠營不是沒有立法委員喔
: 你確定要給你討厭的立法委員這樣的"尚方寶劍"?
: 怎麼沒提 如果立法委員問一些很XXOO的問題 會受到什麼處罰?
: 而且被質詢的人 回答是否正確 是誰來裁定?
: 還是立法委員?
: 這是當了運動員又當裁判?
: 最後 為什麼進行裁罰時 不是交由法院?
: 而是只要過半數立委投票同意 就可以罰款??????
這邊你有點搞混,質詢時針對行政官員,當眾說謊會有藐視國會罪的問題,由法院判決;但你指的半數立委投票罰款(緩),是國會聽證調查權的部分,
要成立一個聽證會無論是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是需要相當的政治量能跟明確的議案目的,並非隨時都能找人來;
而且這是針對這是不配合的提供資料時的罰鍰,配合提供資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更不用提他有拒絕證言權與其他行政訴訟途徑。
: 這是什麼阿??
: 這個法案給了立法委員那麼大的權力
: 竟然沒有任何限制立法委員的條文??????
單純你被迷糊仗搞亂了,沒有擴權的問題。
硬要講的話,三黨不過半時,你擔憂的事情基本上很難發生;但如果國會一黨獨大,很多狀況可能要再審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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