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bit.ly/3Vf6XQs
首先50-2都是統包的啊
"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
沒有分調查的人和詢問的人的個別權利
而是調查的人和詢問的人律師都是要主席同意才能進來
"你如果接受調查的人,你不是以證人的身份到場的話,他當然就可以協同律師到場"
黃國昌立委你講這段話要確定耶 "他當然是"這句話是不是要主席同意
主席如果不同意你要負責嗎
第二 為什麼他後面又提及美國聽證會相關內容啊
美國聽證會因為涉及法律相當廣泛 詢問內容也有可能會出問題
聽證會方也希望被詢問的人能在法律上有效溝通
請律師都是小意思 大老闆都是請律師團隊
怎麼請個律師還要你主席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