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市某國中傳女生遭男同學指侵 校方遭疑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24-05-25 15:29:18
1.新聞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405240279.aspx
2.新聞來源︰中央社
3.完整新聞標題
北市某國中傳女生遭男同學指侵 校方遭疑隱匿
4.完整新聞內容︰
2024/5/24 18:42(5/24 18:54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怡璇台北24日電)北市議員陳怡君指出大同區某國中女生遭男同學拖去廁
所遭指侵得逞,女生跟老師通報後卻遭校方隱匿,男方家長還試圖花錢了事;市長蔣萬安
下令徹查,有違失就嚴懲。
蔣萬安今赴市政總質詢,民進黨議員陳怡君指出,大同區某國中有女生被男同學拖去廁所
,男生想以生殖器侵犯,女生驚嚇大叫後改以用生殖器蹭大腿,女生仍遭指侵得逞。
陳怡君怒批此事發生在校內,女生跟老師哭訴後校方卻知情不報,因男方家長擔
任教職相關工作且是會長,恐怕是背後勢力強大,讓老師不敢做校安通報。
陳怡君表示,事情發生在14日,但婦幼警察隊受理日是15日;女生回家後被家人發現臉色
蒼白、全身不對勁,在阿公開導下才大哭說出事發經過,醫院驗傷診斷書也寫病人自述遭
男同學以生殖器在外部摩擦。
陳怡君怒轟男生家屬還企圖花錢了事,若是沒有阿公耐心詢問,女生根本不會講,校園內
還有多少孩子受害,校方為何不通報,並詢問教育局長湯志民知不知道此事。
湯志民表示,依規定學校若知道學生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等情事,要在24小時內通報、若
學生受到傷害要2小時內做緊急通報,陳怡君斥「就是都沒有啊」。
蔣萬安則表示即刻請教育局調查了解,如果屬實未通報是校方嚴重違失,依法懲處。
教育局以文字回應,14日晚間家長報警後有向導師反應,學校15日上午接獲訊息後除已於
規定24小時內即進行校安通報外,也請輔導老師提供學生輔導諮商,嗣並已召開性別會議
決議受理本案,且外聘3名委員進行調查處理中。
教育局說,性別事件依法應保密調查處理,教育局已請學校持續依規定進行調查釐清,並
提供當事人學生相關輔導及協助事宜,也要求學校應加強性別教育及同學互動分際。
該校校長接受電訪,被問及為何第一時間不通報、為何事發與通報時間有落差時則表示
「所有性平案件都依規定通報處理,都要依法保密跟經過調查」、「我不適合在這邊接
受訪問」。(編輯:張銘坤)1130524
5.附註、心得、想法︰
我是認為正常的校方應該是知悉後就會立刻進行校安通報
沒即時通報是有罰則的,不太可能不通報
性平案件要保護當事人,確實依法是要保密跟經過調查,
校方不會大張旗鼓告知天下
只是...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現在一個會長權力都那麼大了嗎?
聯合報新聞是說,女生第一時間在學校有告知老師,老師沒反應
是家長帶去報警後,校方才知道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986170
如果真的是這樣,這老師問題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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