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隨便聊一下大法官跟釋憲

作者: ybite (小犬/小B)   2024-05-25 17:36:24
接下來十之八九民進黨就是走拖到釋憲這一步了
所以隨便打一下我對於這個議題目前搜尋到的資料跟意見
免責聲明:原PO沒有任何中華民國法學基礎,以下內文不構成任何法律見解
以下內文可能有嚴重錯誤,歡迎批評指教
1. 大法官
大法官目前採任期制,也就是正常情況下8年換一批
https://i.imgur.com/w3nYzee.png
第四次修憲後,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明定
2003年當時的總統(陳水扁)可以提15個大法官,其中8個任期4年,剩下7個8年
這個設計如果正常運作,就是總統卸任前半年可以選擇一半的大法官人選
但阿扁末期到馬英九時代打亂了規矩,導致現在賴總統有提名11個大法官的機會
可以先提七個今年11月上任的,選舉前再提四個2027年10月上任的
大法官要下台,就我搜尋到的應該有幾種可能性:
* 辭職、退休
* 總統提名新的司法院長/副院長(換掉本來院長副院長的名額)
* 法官職務被停職/撤職(法官法)
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時可以個別大法官投同意跟不同意
所以玩法其實很多,例如一半同意一半不同意
就我的觀點認為,如果藍營的目標是2028重返執政同時掌握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優勢
那麼大法官這仗可以這樣打:
* 今年秋天的提名只同意3位,4位無限不同意缺額
這樣就還有11位總額,勉強可以正常運作
* 2027年秋天的提名4位全數不同意
* 2028取得總統+立法院多數後,在該年秋天一次提名8位,就能確定佔大法官多數
但這個劇本很麻煩,只要2028綠營總統立法院贏其中一個就不能大獲全勝就是了
2. 釋憲的速度
我的想法:最速件看起來也要四個月
雖然憲法法庭有暫時處分這一招,但打從釋憲以來好像只用過一次
就是釋字第599/603號解釋(換發身分證需要按指紋案)
該法5/20三讀,6/6綠委申請釋憲,6/10做成暫時處分,9/28違憲
做成暫時處分的時間約半個月,判違憲約四個月
319真調會案而言,8/24三讀,9/15申請釋憲,12/15直接宣判部分違憲,也約四個月
但目前改制為憲法法庭,不知道判例速度會不會有改變
但最速件要四個月會有個大問題,馬上可以用大法官同意權報復 XDDDD
以上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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