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ella (府城臭雞雞)》之銘言:
: 還好啦,大概不久之後,被告會接到轄區派出所或是分局的來電要求前往
: 製作筆錄,警方會拿出報案人所提供的資料,讓你確認一下,過程大約半
: 小時至一小時結束。
: 接著就是收到地檢署的傳票,看是他字案還是偵字案,偵查庭應該是由檢
: 察事務官訊問,最後免不了會問是否願意和解之類的,這個時候就要看「
: 誠意」了。
: 如果不和解,之後就看看是起訴或是不起訴,以上是刑事部分,整個期間
: 如果最後是不起訴,歷時約四個月到半年,起訴之後,就等著上法院吧。
: 至於民事關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以上是法盲或是請到不會教你說謊的律師,才會遇到的流程
如果請到會教你說謊的律師,那流程是
清光照片、文章、刪除帳號
手機換掉
到案時說那不是我的帳號,照片個資可能是被盜用,不清楚帳號誰創的
起訴個屁
甚至不用到案都不一定會被拘提通緝
ps
以上還有保留部分流程,請自己去找會教你說謊的律師,學習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