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花東2兆被抓出來鞭的盲點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4-05-26 23:39:42
※ 引述《assxass (包子)》之銘言:
: 其實 花東特別預算 傳說中的兩兆法案
: 根本不用那麼大規模的討論 抓出來鞭
: 只要行政院宣布 OK 你立你的法
: 我花錢做 "可行性評估"
: 評估有經濟效益 工程難度適合 就照計畫做
: 沒有那還做什麼 就直接打槍
: 現在看來 要打通中央山脈 就是工程奇蹟
: 就直接外包工程顧問公司 做可行性評估
: 自然就會包括 工程難度 預估經費 帶來的經濟效益等等
: 反正花蓮王+立院諸公也毫無工程 交通規劃能力
: 交給專業的吧~~
: 之前又不是沒有案例 (對 又是民進黨)
: 前瞻計畫
: 其中軌道建設看板的項目
: "基隆輕軌"
: 不就是 先編預算 再去做可行性評估 然後被打槍的案例
: 當時蔡總統都對外宣稱 這是基隆近年來最大的建設 連通車時間都訂好了
: 結果可行性評估做下去才知道
: 軌道根本不同 根本不能做輕軌
: 當然啦 從基隆輕軌 >基隆捷運 >只到八堵的捷運 >有錢蓋沒有人要養的捷運
: 又是另一回事
: 用專業的報告去打臉莫名的開發案 不是最正確的嗎
這就是為什麼要過藐視國會罪啊
我總召要過花東三法
你行政院找的評估公司敢打槍?
先來立法院給我問一問
我總召說可以你說不可以?藐視國會!
藐視國會的公司可以評估嗎?
當然不行換一家
這也就是歐洲商會所提出的疑問。
如果藐視國會入罪,公司管理層須理解不配合立院調查的風險。
要怎麼降低風險呢?
這樣你了解為什麼要選民意代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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