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DDDRR (DDDDRR沒人在意了吧?!)》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mVXRb1A.jpeg
: 如確信相關規定有違憲疑義者,應先行使其憲法所賦予的修法權限而未果後,才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 大法官說覺得規定違憲 你們立委要先用憲法給你們的修法權後還修不好才能聲請釋憲欸...
: 現在該怎麼辦阿
: 明天一定要讓藍白看看如何在禮拜二晚上召集20萬人上街頭!
滿有趣的喔
限塑法 痾不是
憲訴法49條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
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大法官認為
應該等法施行相當時日,而且修法未果,才可由立法委員提釋憲
所以老柯的閃電釋憲會被打槍嗎!?
另一個方式就是
先有一個新法的受害人,由他來提釋憲
就跟選罷法黑金槍毒條款一樣
所以要看第一個受害者是誰
搞不好綠的自己來弄一個可憐蟲 我看就PTT政黑板主何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