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看起來很多學者的說法是
目前立法院制度當然需要改
國會當然要改革
但是在已經搖搖晃晃的架構上加東西
反而越改越糟
真的要改,甚至是應該把
立法院這個獨步全球的質詢權砍掉
用聽證制度來取代
我的感覺是要從學者這邊找不到解方
到最後就是再研議、多討論、想清楚
然後拖到阿共打過來就不用修了
算了,這一題我看真的要找答案
還是三讀過去,然後去覆議跟釋憲吧
看這樣會不會弄得清楚一點
退回重審不可能更清楚
一樣的程序做第二次想要得到不同結果
就是ins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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