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立院擴權法案 可以逼走外資限制言論自由

作者: Dean00 (兩件)   2024-05-27 22:11:04
立法院的國會改革 它不但可以調查弊案
還可以做到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 還可以把外資企業趕走
國會改革法案,其中的調查權有以下的文字
立院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
違反相關規定者,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最高10萬元罰鍰。
現在立法院是藍白多數 可以決定立法院的任何決議
要質詢什麼議題 也是立法委員可以決定的
條文中所訂的 [相關] 也是立法委員可以決定的
要質詢那一家企業 那一家就是跟案件有相關
我們一般人 上班的公司、上學的學校、參加民間的社團
宗教團體或NGO組織等等
這些都是法條所認定的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其中之一
那要怎麼去限制人民言論自由 立委可以這麼做
如果你有公開的批評中共
那立委就可以針對你所參與的公司、學校、民間社團等等
立委就針對它們那些組織去做質詢 叫你提供相關的資料
質詢只是幌子 其目地是要找你們的麻煩 叫你以後少說中共的壞話
如果你是個人 立委可以針對你們公司提出質詢
再加上藐視國會罪要罰你公司幾萬元 判刑一年都是很容易的
你說我們公司也沒犯法 立委憑什麼查我們公司
這不是你能決定的 只要立委懷疑就可以去查台灣的所有企業
在台灣有一種冷叫 阿嬤覺得你冷 就要你多穿件衣服
法案如果通過 會有一種罪 叫做立委覺得你們公司有罪 你們公司就要被調查
這樣一來 有誰還敢去批評中共
一但批評中共 連工作可能都找不到 沒人敢用你
所有對中共的負面的言論會在台灣消失
再加上中共的認知作戰 台灣所聽到的都是中共的好
中共要併吞台灣為什麼那麼多人反對
就因為台灣有言論自由 批評中共聲音太多太大
只要把批評中共言論降低 那併吞台灣就會更加容易
打著打弊案、國會改革的名義制定法律
其目地可以做到限制言論自由
法案也可以做到讓外資不敢到台灣投資 撤出台灣
既然可以查公司的弊案 就可以查在台灣投資的所有外資
鴻海在中國為什麼到最後還是出走了
就是因為政治力的介入 讓許多企業出走中國
鴻海在中國那麼多年都沒事 為什麼一到中共缺錢 找鴻海開刀
鴻海就要被罰款 難道鴻海以前沒有違法現在才違法嗎?
並不是 是只要當權者要找你麻煩要錢 就可以找很多理由罰你錢
用鴻海的例子 現在中共要用台灣的立法院 來讓企業出走台灣
進而拖垮台灣的經濟 可不可以做到 當然可以
如果立法院調查是在台灣投資的綠能產業呢?
是不是會影響台灣的供電 進而缺電讓人民不滿
在野黨是不是更容易取得政權
台灣怕缺電 討論要不要用核能 重點在於核廢料的處理
不討論解決核廢料問題 去討論要不要核能 最後還是會遇到核廢料問題
總結一下擴權法案會造成什麼影響
法案可以調查弊案 同時也可以調查外資 也可以查到把外資趕走
進而讓台灣的經濟變差 台灣經濟不好 那在野黨要取得執政權就會容易
如果下次選舉還是在野黨立法院多數 每個在野黨都可以這麼做
這樣一來 台灣的經濟就撤底完了(除非立法院是執政黨多數)
台灣經濟不好 中共要拿下台灣就更容易了
這不是誰執政的問題 是憲政體制的問題
調查權在執政黨身上 執政黨不會去找外資企業的麻煩
立法院一但有了調查權 那在野黨的多數就可以搞垮台灣經濟
我們不能指望在野黨有良心 不會這麼做
要從制度上讓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
香港的國安法有一條是 勾結外國勢力
什麼是勾結外國勢力 法條並沒有明確的說明
只要你跟外國人通電話 寫E-mail 就可以被判定為勾結外國勢力
平常你沒做什麼中共不喜歡的事 它都沒問題
一但你批評中共 它就可以用這個條文來治你
法律條文的制定最怕的是包山包海 定義太廣
有沒有犯罪是由當權者決定
就算你沒有犯罪 有權力的人也可以用法律條文來找你麻煩
這是法律就可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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