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請教各位先進幾個問題

作者: huck (哈克說"huck已死")   2024-05-28 03:14:45
請教幾個問題:
1.三讀會並不限於文字修正。對嗎?
以往是因為二讀已經有共識,所以三讀就只有文字修正。 這次那麼多爭議,民進黨如果
提出與憲法、其他法律牴觸、議案內容本身矛盾的地方,那也就會在三讀會發生實質的討
論、審查。
這樣的預判合理嗎?
<第三讀會,應於第二讀會之下次會議行之。但如有出席委員提議,
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得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第三讀會,除發現議
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 第三讀會,
應將議案全案付表決。>
2.這個會期是到5/28結束嗎? 5/31星期五還有院會嗎?
如果二讀沒通過,依據會期不續審,是要等下一個會期,大家重再新排隊送案到院會嗎?
(會不會柯建銘和黃國昌和解了,手牽手去送法案.....)
那如果是三讀階段沒通過,也是一樣要等下一個會期再重新送案一次嗎?
但下一會期是預算會期,所以要等到明年2月上半年的法案會期,
才有機會再一次討論國會相關的法案修正??
3.這個會期(這幾天)的院會,除了這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修正案,有排其他法案嗎?
那天排隊插隊咆嘯時,民進黨有送出任何法案要進入院會討論嗎? 柯建銘也是去送案嗎?
除了司法與法治委員會之外,有其他委員會送出法案進到院會等待二讀嗎?
等待討論(或不被討論)與表決嗎?
4. 「要將『國會五法』退回委員會」,這本身是不是一個非常不精準的說法?
目前在院會的只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
其他<刑法>等四法的修正案,雖然是涉及,但還沒有進到院會,也無從「退回」,對嗎?
從部分媒體開始使用這誇大不精準的說法,現在連法學界的連署也這樣用。是這樣嗎?
5.如果真要退回,是甚麼程序?
在院會被否決;提案立委與連署人提出撤案。
除了這兩個,還有別的「退回」的途徑嗎? 不可能是主席個人裁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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