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9名法律學者聯合聲明 國會五法應退回委員

作者: sunbysea (忠言逆耳良藥苦口)   2024-05-28 09:49:19
1.新聞網址︰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4/5/27/n14258438.htm
2.新聞來源︰
大紀元
3.完整新聞標題
39名法律學者聯合聲明 國會五法應退回委員會審議
4.完整新聞內容︰
https://i.imgur.com/ukrWjMK.jpeg
2024年5月24日,立法院院會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案,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攜手提案,加
速審查進度。民進黨還是祭出點名表決、重付表決,全案重付審查,拖延議事招式,要求
法案退回重審。(宋碧龍/大紀元)
【大紀元2024年05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德蔓台灣台北報導)國民黨與民眾黨所提「
國會改革」法案引發社會大眾疑慮,被控違憲擴權,最快28日院會強勢表決三讀通過,對
此,已有超過39位法律學者發布聯合聲明,要求立法院將其全部退回委員會充分審議,若
執意進行三讀程序,將呼籲行政院與總統依據憲法之規定行使覆議權,退回立法院重啟審
議。
立法院會5月17日、21日二讀表決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總統國
情報告應依序即時回答等,以及相關質詢答復規範,行使調查權及相關行政處罰規定,其
餘條文預計28日續審。
聲明表示,目前立法院正在進行二讀程序之「國會五法」,因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備受爭
議,不但導致國會內部激烈抗爭,社會大眾亦產生疑慮,上週五全國各地公民運動即展現
反對倉促通過的強烈民意,作為法律學者呼籲立法院應暫停「國會五法」的二讀程序,並
將其全部退回委員會充分審議,廣諮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社會各界意見,以建立具有高度
共識並合憲的制度。
聲明提到,我國憲法並未明文規定國會調查權,其主要依據為司法院釋字第 325 號、第
585 號、第 633 號與第 729 號解釋,前述解釋分別闡明「文件調閱權」、「國會調查權
」在權力分立原則之下之意義、內涵、權限主體與對象、程序和救濟等內容,劃定立法院
制定相關法律之憲法界限。
聲明說,釋字第 585 號解釋認定「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
性權力」,但「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
無限制。」並說明「其程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
、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聲明指出,本次「國會五法」之修訂,不僅涉及立法院與行政院之權責關係,更涉及公務
員以外一般人民重大權利之限制,立法院強迫人民配合調查之手段與其相應的行政罰或刑
罰,以及人民是否得拒絕出席、拒絕陳述、拒絕提供資料等問題,皆涉及人民之人身自由
、表現自由、資訊隱私權、財產權等憲法權利,其目的、範圍、手段、程序保障與救濟均
須詳加規定,就此而言,目前法案顯然不足。
聲明表示,立法委員質詢權與為了輔助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之調查權,分屬不同憲法制
度。質詢權的目的在於,讓個別立法委員獲得資訊或意見,並據以形成後續表決或發言的
基礎。國會調查權則係立法院為行使其憲法職權,探求立法或預算審議時所必要之事實基
礎。兩者有所不同,是否得以相提並論並施以相同強度之處罰手段,均有待審慎討論。
聲明說,目前已二讀通過的修正條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
之處,若繼續倉促在二讀程序中未經審議而全部表決,除了產生許多違憲疑義之外,未來
在適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
聲明呼籲立法院不要在本週倉促表決,將其退回委員會,讓相關法案能夠在各界充分參與
與討論之後,再做周延而完整的立法。倘若立法院仍執意進行三讀程序,我們也呼籲行政
院與總統依據憲法之規定行使覆議權,退回立法院重啟審議。
連署人(依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王毓正(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王曉丹(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韻茹(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石忠山(國立東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兼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 吳明孝(義守大學公
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吳秦雯(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呂彥彬(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李玉春(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副教授) 李志峰(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辛年豐(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副教授) 周兆昱(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周欣怡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林谷燕(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林谷燕副教授)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林倖如(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林書楷(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洪令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洪瑩容(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范耕維(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孫迺翊(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徐偉群(中原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徐揮彥(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翁燕菁(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張兆恬(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張桐銳(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嘉尹(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許恆達(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許春鎮(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教授) 許家源(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傅玲靜(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黃松茂(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傲予·莫那(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廖福特(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劉臺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蔡岳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鄭明政(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通識中心法政組副教授) 簡玉聰(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
系助理教授)
蘇彥圖(中央研究所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責任編輯:筱珮
5.附註、心得、想法︰
這麼多的學者們認為,「國會五法」存在程序瑕疵和違憲風險,可能擴大國會權力,侵害
人民基本權利,這麼重大的改革,是不是更應該花時間討論與循序漸進地進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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