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國會職權法修正條文(國眾高機版)懶人包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2024-05-28 22:51:03
如題 剛剛上YT看到的影片
這次國蔥加蔥(已三讀通過)的立院職權法增修條文
國眾最高機密版的懶人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BsTMBIvhsw
雖然是新上的影片 但其實是上個禮拜的內容
是之前的內容剪成了十幾分鐘的精華懶人包
不過這樣子整理成懶人包還是非常好入門的
直接踢穿了好幾個黃國昌不敢講也沒有講的 藏在細節裡的惡魔
當中最扯的是反質詢沒有行為定義但是有罰則 還有互相獨立的職權
(總統權力與國會權力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其中一權要干涉另一權
並且在總統職權中(國安 外交 國防 兩岸)外強制要求內政行政也可以干涉
(黃國昌 行政院長跟總統傻傻分不清楚)
另外也講了很多議事程序被強制跳過的問題
還有外交國防機密事項依法可以不提供但主席不同意照樣必須提供的問題
(這超扯)
總之雖然這是在三讀之前的討論 但是三讀並沒有修改二讀的增修條文內容
基本上依然適用
即使已經三讀通過成為法律
但是走過的痕跡不會留下 這惡劣的增修條文
注定成為黃國昌在法學界跟台灣政治史上的一頁汙點
逐條去看 問題一一浮現 也許藍白共不會承認 (畢竟他們連閱讀能力可能都欠奉)
但問題就擺在那裡不會消失 有認真看的人都看得出來
最後來聊一個立委閱讀能力低落的例子
有一個叫做徐禁評的立委
這個立委今天早上護航的時候說:
反質詢哪裡沒有定義?? 反質詢的定義就是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啊
https://reurl.cc/Wx861k
我們來看立院職權法原本第二十五條:
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現在讓我們看看加蔥版第二十五條修正條文:
質詢之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所以原本的條文規範"質詢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
加蔥的條文規範"質詢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並且"不得反質詢"
然後偉大的徐900替反質詢下了非常天才的定義:
所以"反質詢"就是"質詢答覆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這老實講不是閱讀能力有問題了 這是智商有問題了吧??
然後以後就是這種人在立院行使調查權跟表決判處行政罰鍰與否
同時反質詢到底判定標準是什麼 也是這種人在判定的
藍白共可能覺得三讀過了自己就擁有了全世界
三讀過了才開始呢 這種荒謬的事情越多人點出來 你們醜態就越畢露
然後你們以為2024就是最後一次選舉嗎??
下次如果你們不再是立院多數 是不是又要靠北"國會機器動得非常厲害"了呢?
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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