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3讀漏寫新台幣反質詢罰鍰變3倍最高NT60萬

作者: SYLVESTRAL (大頭)   2024-05-29 01:13:49
我個人看法是四分衛為嘴而嘴。
38年7月2日訂定之「銀元及銀元兌換券發行辦法」,自81年08月05日廢止。
民國 81 年 07 月 17 日訂定「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
既然自81.08.05起銀元不再受法律規定為法幣,81.07.17當時還有效的法規才有銀元轉換的問題。
民國113年修訂的法規,依照「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第二條規定,都是用新台幣作為法幣。
※ 引述《ismail (晴天就該是這樣)》之銘言: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三讀條文
: 被質詢人違反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主席得予制止、命出席,並得要求被質詢人為答復?
: 被質詢人經主席依前項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
: ,出席委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
: https://cnews.com.tw/242240528a02/
: 郭國文指出,第25條罰鍰當中,漏寫「新台幣」,單位只有「元」,所以根據「現行法?
: 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現行法規所定金額是元者,以新臺幣3倍計算。換句話
: 說,第25條規範中,「被質詢人經主席依前項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
: ,最高會被處以新台幣60萬元。
: 藍國蔥最高機密的超高水準立法技術,3倍卷大放送
: 反質詢本來最低罰2萬最多20萬的新台幣
: 現在低消罰6萬,最高60萬新台幣啦
: 民進黨藏招喔,不說違憲和侵犯基本權的高層次疑慮
: 一堆小地方的文字瑕疵早就盯緊緊
: 就是看準你大陸國民黨跟有用的8席根本都沒人有看條文,等3讀過一條一條抓出來鞭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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