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藐視國會幾個重點:調查、機密資料不能拒絕、不能隱匿不然就處罰、虛偽陳述可以用
刑法處罰,跟真調會條例有87%像
根據釋憲案
調查:可以查但第一不能逾越其他憲法機構職權,所以檢調在查的不能查,屬於監察院的不
能做
機密資料:判斷是不是機密能不能給屬於行政權,立法機構至少要跟行政協調或是經司法機
構判決,這次法案提到委員主席同意就要提供明顯與此違背
隱匿就處罰:違反法律明確性及正當程序
公務員虛偽陳述用刑法處罰:同上
可以說這次憲法法庭基本上就是考古題,藍白與其繼續洗義川的文,是不是趕快想辦法對付
大法官才是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