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ba ( )》之銘言:
: 洞大你個頭
: 立法院聽證會又能怎麼樣
: 那只不過是作秀
: 最後還是得交給司法
: 然而聽證會最大的問題是可能會造成未審先判的錯誤輿論
: 真的有問題司法會查不出來嗎?
: 最後就都是你杯好油之流的在亂搞而已
就說你沒知識沒常識還不相信,
你以為案件的偵辦,會是像教科書一樣,或像考古題一樣,
都是「事實己經明確」,然後你只負責用條文判嗎?
少白痴了。
任何案件最難的,都是起頭,也就是毛線頭,
至少要到足夠的表面事證了,檢調才有辦法立案。
我可以推薦你現在還在Netflix 的「無痛殺手」,
第四集就是國會聽證。
一個己經FDA核淮的類鴉片止痛藥,20年來至少害死4萬人,
在一切合法、表面上都沒有Crime 的狀況,
州檢察官能幹嘛?
連立案都做不到!!!
然而那個線頭,就在國會聽證,
藥廠的管理階層在聽證會說謊,有刑責,
州檢才能立案、才能順著這個線頭追下去。
波音的聽證會實際上也是如此。
那種還在教室的書呆子,或教授,
因為沒有實務經驗,
才會成天在那邊未審先判、「司法會查不出來嗎?」
對了,還有一種是政商勾結無法辦的案件,
例如國道ETC 案件,
案主勢力太大,很明確的案件,辧不下去,簽結結案。
上面那個藥廠案呢?
藥廠一通電話,層層關係後由白宮直接撥到司法部,
60億美元結案(實際損害額應該破兆美元),
你有看新聞的話,會知道這二天美國最高法院對這個和解好像有意見。
人家法官也是有在看電視,
不像你這類一直在幻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