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
2024-05-30 12:26:58如題
一個老百姓唬爛,國會憑什麼查啊?把自己當法院了是嗎?
如果是以「政府有弊端,洩密給私人」的話,那我看政黑有一半的人都該去立院了
比如這個
#1cJrhbbV (HatePolitics)
政府居然花人民的納稅錢補助立院的抗議,這至少涉及教唆犯罪、偽造文書,甚至是用行政
權控制立法權,這種大事怎可不查?
何況這還不是個案,這幾天在很多推文、直播聊天室都有看到這個訊息,我覺得這些人可能
都有掌握一些情資
該好好了解一下,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