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突發琪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GJWlEWdR1Q
尚公說 國民黨許宇甄在5/17打最兇的那天
就提案要修選罷法 改兩條 一條是未滿一年不得連署罷免
另一條是罷免同意票數要大於同意票數
這樣一來 罷免門檻就大幅增高
因為通常罷免 補選 投票率都會遠低於正常選舉
所以 看來要罷什麼元之 什麼的 就真的不用想了
有人說 韓總罷免的票數就比同意票高
但 那是特例 總不能事事都是特例當通例吧
所以阿 藍委真的也是有先見之明 知道那是爭議法案
517就提案要修選罷法了
也許有人會說 就忍他們四年 四年後就換掉他們
要確定黑 要確定四年後還會有選舉~~